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结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结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结婚程序、复婚再婚、结婚条件、同居、结婚登记、结婚证、计划生育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当事人因结婚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是申请婚姻无效时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未达结婚年龄属无效婚姻,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原告冯某民与被告王某某举行结婚仪式之前,原告冯某民分别给付三被告数额不等的彩礼款,之后,二人解除了同居关系。现原告冯某民要求三被告返还彩礼款,于法有据。二人初次见面时的见面礼,可作为赠与处理,其他彩礼款由收受人适当返还。二人举行结婚仪式时,女方陪送的物品应归被告王某某所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有通奸、同居等婚外性行为的,请求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通奸是指已婚人士自愿的、秘密的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婚姻法》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关系相对稳定,持续且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因此通奸行为由道德约束。
咨询律师: 胡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
咨询律师: 胡骅
订立婚约后分手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财产?该如何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婚姻自由] 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处理
儿女干涉父母婚姻表现在哪些地方?
咨询律师: 胡骅
[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的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婚姻关系的成立、变更和解除均应遵照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预。《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按照《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处理,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结婚条件] 结婚必备常识
结婚的必备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结婚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其要件有二,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复婚再婚] 离婚后多久才能复婚
以上就是对离婚后多久才能复婚的解答,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有两种,一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二是禁止结婚的条件。 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禁止结婚的条件有: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怎样才能算是近亲结婚呢?如何判断是第几代近亲结婚? 从有共同祖先的那一代计起,算第一代,依此类推。如表兄妹结婚,双方的外祖母属第一代,双方的母亲属第二代,表兄妹结合就是第三代。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中原文如下:“(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咨询律师: 胡骅
拟制血亲能否结婚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婚姻法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婚姻法对直系血亲缔结婚姻的限制,也应适用于养父母子女之间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无论这种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是否解除,从伦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都应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间的通婚,只要没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自然血亲关系,即没有禁止其结婚的正当理由,自应解释为不在禁婚亲之列,可以结婚。 姻亲能否结婚 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换言之,因婚姻而生的亲属谓为姻亲。现代法以男女平等为原则,故夫与妻的血亲之间,妻与夫的血亲之间,均同为姻亲。 姻亲间能否结婚问题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女儿本来打算年底结婚的,后来男方说我女儿有肾结石不能怀孕,就以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婚约,并返还订婚时的彩礼。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彩礼是否要全部还给男方? 律师回复: 首先,肾结石不是解除婚约的法定条件,但是婚约是以双方自愿为前提的,且婚约不是登记结婚,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一方提出解除婚约,一方坚持也是没有意义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是夫妻关系,双方也不产生任何配偶间的人身关系。但这并不是说非婚同居当事人的人身关系不需要法律的任何保护。 从世界立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非婚同居具有与合法婚姻相类似的法律地位,同居当事人双方也具有与合法婚姻相类似的权利与义务。所以,我国也应当有条件地承认非婚同居会对同居双方的人身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
咨询律师: 胡骅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婚姻习惯,这种婚姻习惯也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政府依法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婚姻习惯,其中有对少数民族婚龄的特殊规定。 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应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明确一点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双方之间一旦发生变故,往往涉及到财产和身份关系的纠葛。《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双方本质间的纠纷就是财产方面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登记包括登记和领取结婚证等全部登记活动,而且颁发结婚证或领取结婚证是完成结婚登记的标志。当事人虽然进行了结婚登记,但因故没有发放结婚证,其婚姻登记没有完成,应当认定没有成立。婚姻法规定的依法登记包括三方面的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应当就结婚达成合意;2、提交必要的证件或材料;3、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咨询律师: 胡骅
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9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