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条件和程序与时限

发表时间:2012-02-21 浏览次数:167

(一)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是本辖区的常住居民,即户籍在本辖区内);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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