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发表时间:2011-11-18 浏览次数:242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延伸阅读

涉外婚姻管辖

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涉外离婚的方式有哪些,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委托律师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