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程序

发表时间:2012-06-17 浏览次数:340

一、咨询办理婚姻登记有关情况;

二、婚姻登记男女双方亲自到"申请"窗口提出申请和提供证明、证件材料;

三、对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所要了解的情况必须如实提供;

四、婚姻登记男女双方提供的证明资料、证件齐全,属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开出体检单,到指定医疗单位体检;

五、男女双方到"申请"窗口领取《婚姻登记申请书》表格;

六、用炭素墨水如实正确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到复印室复印指定的全部证明资料、证件;

七、男女双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到"收费"窗口按规定缴纳工本费、手续费和服务费。

八、凭发票到"申请"窗口,由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开具婚姻登记受理单。结婚登记自申请之日起10天内给予登记发证;离婚登记自申请之日起30天内给予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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