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老年人事受哪些医疗照顾?
发表时间:2005-12-28 浏览次数:143
社会救济是指社会成员陷人生存危机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城市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为了帮助城市生活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民政部门是我国城市社会救济工作的职能部门。我国城市社会救济的对象有:(1)城市中的社会困难户;(2)精减退职的老职工;(3)其他的特殊救济对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3条规定,城市的老年人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给予救济:
(l)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抚养能力。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