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收养条件及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239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的收养人,须夫妻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