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

发表时间:2013-02-25 浏览次数:107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具体要分三种情况:

(1)对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2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3)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主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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