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对象 为何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发表时间:2015-03-31 浏览次数:25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文化、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未婚同居,未婚生子等现象普遍存在。未婚生育后子女上户时就会被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为何呢?

未婚生育,既对女性及其子女造成伤害,引发家庭和社会问题,又影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近几年来,本市未婚生育行为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了更好地规范和调节公民的生育行为,维护社会公德,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于未婚生育对象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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