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发表时间:2013-07-17 浏览次数:177

依照《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以孩子出生前一年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标准。

■具体标准: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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