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机动车被暂扣时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发表时间:2008-10-08 浏览次数:396
机动车在使用的过程中因违反相关法规被暂扣后,又被擅自使用所产生的损害,机动车所有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原因是该机动车被暂扣并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主动行为,而是被迫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对该机动车根本无法进行管理支配,而处于无利益状态。因而,在机动车被暂扣时又被擅自使用所产生的损害,应当由实际使用者承担责任,而不应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在保管期间产生损害时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机动车在停车场或保管站保管期间如被擅自使用,赔偿义务人的确定,得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得到了机动车所有人的同意,那么车主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车主应当知道使用该机动车可能会产生的后果,负有管理人责任。而如果没有得到车主的同意,这种擅自使用和盗窃使用没有任何区别,因此,不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