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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交通事故后医疗机构申请垫付救助基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表时间:2015-03-25 浏览次数:323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当地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垫付申请。
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格;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病历资料等;材料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并须经石狮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市农机站)通知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的垫付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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