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西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2007年广西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发表时间:2008-01-29 浏览次数:68
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桂公通〔2007〕148号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柳铁两级检察院: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06年度有关统计数字,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二oo七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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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标准(元)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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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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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9
|
区统计局提供的二oo六年统计数字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2771
2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679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
2414
3
|
职工月平均工资
|
1505
4
|
全
社
分
行
业
职
工
人
均
年
平
均
工
资
收
入
|
农、林、牧、渔业
|
10075
采 矿 业
|
17737
制 造 业
|
1710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5988
建 筑 业
|
16455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
2064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30940
批发和零售业
|
13405
住宿和餐饮业
|
10762
金 融 业
|
29576
房 地 产 业
|
1655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461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
2249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336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15091
教 育
|
1703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20690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
2040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20330
5
|
住宿费
|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及贵港市每人每天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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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厅桂财文字[1996]第4号通知
其它地区每人每天
|
2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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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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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以及3万人以上人口的城镇每人每天补助
|
15
注: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
3、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第6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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