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无驾驶证,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

发表时间:2012-09-14 浏览次数:377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法律咨询:

我在国道324线自西往东驾驶一辆小轿车正常行驶,路中间有隔离绿化带,右旁有一面包车跟我并列靠前半个车位在行驶,一辆电动摩托载一人忽然绕过面包车逆向撞上我左车头,驾驶员没事,乘客头部撞上小车前挡风玻璃摔下小腿骨折。我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要负多少?另外事故地点路中间绿化带没有岔口。另外如果没有,要不要负民事责任?如果要,该负多少?谢谢!

律咖网律师解答:

根据您所说情况,您不应当承担责任,或者最多只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前期不要垫付太多的费用,既然您已经垫付了5000元,建议您暂时不要再垫付,如果确有必要,可以考虑要求你方的保险公司介入。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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