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表时间:2013-05-02 浏览次数:80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2012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统计数据,本律师现将2013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发布如下:

一、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1024元。

二、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5012元。

三、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161元。

四、2012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56元。

五、2011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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