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堰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发表时间:2014-05-14 浏览次数:503

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共同发布2014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新标准将自2014年5月1日开始执行。十堰市适用该标准。

序号

|

赔偿项目

|

标准(元)

—|—|—

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

22906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

8867

2

|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

15750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

6280

3

|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

38720

4

|

|

农、林、牧、渔业

|

23693

采矿业

|

36091

制造业

|

3575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53693

建筑业

|

38766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

4547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51791

批发和零售业

|

30599

住宿和餐饮业

|

26282

金融业

|

73564

房地产业

|

3914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451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

590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2428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26008

教育

|

4148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49217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

40728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40523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延伸阅读

实习期上高速保险理赔吗

车被盗后撞死人,我要承担责任吗

异地车辆怎么办理车辆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