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发表时间:2015-04-10 浏览次数:66

2015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共同发布2015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新标准将自2015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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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 偿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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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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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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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5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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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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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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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81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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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1

3

|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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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7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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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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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9

采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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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97

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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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3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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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74

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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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5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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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7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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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91

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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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8

住宿和餐饮业

|

28678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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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65

房地产业

|

4296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5893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

657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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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8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28792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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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40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55671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

43954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51100

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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