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发表时间:2015-01-15 浏览次数:212

一、存在雇佣关系单位驾驶员(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死亡的:

1.雇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

a.可以请求侵权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驾驶员(即劳动者)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

1.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单位没有追偿权)。

2.如果是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还可以请求侵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单位驾驶员如果不是在雇佣活动/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

1.单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但是可以要求侵权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律师提示】

①单位驾驶员在雇佣活动/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单位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a.雇主承担替代赔偿责任后享有追偿权;

b.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后没有追偿权)。

②受害人都可以要求侵权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a.雇主承担替代责任后,只有雇主有权向侵权第三人追偿;

b.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责任与第三侵权赔偿责任可以并存,受害人可以“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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