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新交通法下关于事故责任的新规定
发表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223
新交法有一个大的突破,就是由原来的‘以责论处’,‘事故责任’=‘赔偿责任’,调整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交通事故过错方未必承担全部事故后果,反而有可能‘事实受益’,得到赔偿,由无过错或过错较轻方的支付治疗费用等其他损失。”在行人与机动车的路权之争中,机动车符合“无过错责任”规定,驾驶员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目前需要商讨、解决的是,“无过错时”驾驶员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章,驾驶员采取了必要措施的情况下,机动车该承担的责任应该减轻多少。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