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诉讼哪些人可以成为原告主体

发表时间:2015-09-01 浏览次数:318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对于赔偿问题打不到一直有意见怎么办,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的方式主要有:和解、调解和诉讼,诉讼是最后的一种解决方式,哪些人可以成为交通事故诉讼原告?接下来有关交通事故法律诉讼哪些人可以成为原告主体的相关内容就由律咖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起诉索赔的受害方谓之原告。

原告具体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和车辆所有人。行人,是指在道路上行走的人。乘车人,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包括以几种:

1、有偿同乘者;

2、无偿同乘者;

3、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

4、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等。

车辆驾驶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

车辆所有人,指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登记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以及名义上登记的是单位所有、事实上是个人挂靠在该单位名下的机动车所有人。实践中,由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情况的复杂性,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按照给损害对象造成的后果来划分,原告可分为三种:

1、伤 (残)者本人;

2、死者的直系亲属;

3、物损的所有人。

交通事故受害人,无论是否有伤残,只要是受了伤,都可以成为原告。

在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原告是法律规定的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养父母、养子女,此外还包括有抚养、赡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

在交通事故中遭受财产损失的财产所有人,可以成为物损、包括车损赔偿案的原告。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原告确定规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协议处理的,要及早起诉,运用诉讼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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