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拍卖的范围

发表时间:2012-03-27 浏览次数:252

公物拍卖的范围

1、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委托拍卖的公物的范围

(1)罚没物品。

(2)充抵税款的物品。

(3)罚款的物品。

(4)其他物品。

2、人民法院没收物品拍卖的范围

(1)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

(2)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

(3)无法返还的物品。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欠款纠纷 银垠大厦将被拍卖”追踪 住户异议被法院驳回

怎样申办拍卖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