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拍卖的特点

发表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446

公物的拍卖与其他类别的拍卖相比,有下列重要的特点:

1、公开拍卖公物是我国廉政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

2、公物的拍卖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执行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3、成交是公物拍卖的前提和目的,是拍卖标的以物的形态转换成货币形态并上缴国库的惟一途径。

4、公物拍卖的标的一般是较为紧俏的物品。

5、公物的拍卖人必须经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

6、公物拍卖的佣金只能向买受人单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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