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佣金事项

发表时间:2013-10-25 浏览次数:5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对拍卖佣金的收取作了如下规定:

一、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拍卖佣金的比例。

二、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三、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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