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必须招标的项目
发表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257
必须招标的项目
我国立法将必须招标的标的限制为三类具体工程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境外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招标的内容涉及上述三类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