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向劳动监察举报

发表时间:2011-12-02 浏览次数:19

什么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1、 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2、 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3、 参保单位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4、 超时加班加点不支付工资的;

5、 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等变相收费;

6、 非法使用童工;

7、 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人事技术工种工作的;

8、 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

9、 单位招聘职工不办理备案手续;

10、 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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