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女职工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11-12-13 浏览次数:114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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