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如何统计、报告和处理?

发表时间:2011-11-24 浏览次数:426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如何统计、报告和处理?

根据《劳动法》第57条的规定: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关于本条中的"依法",具体所指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49条的规定,《劳动法》第57条中的“依法”,主要指《矿山安全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以及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问题的解释》、《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的解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职业病报告办法》等。

延伸阅读

职业性眼病、耳鼻喉口、肿瘤腔等疾病有哪几种

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能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什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