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2-07-10 浏览次数:104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法监发[2003]240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石化股份安(2003)310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关于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报我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此复。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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