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乌海市乌达矿务局总医院和乌达矿业公司职业病防治院变更

发表时间:2012-07-16 浏览次数:400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内卫医字[2008]714号

乌海市卫生局:

你局《乌海市卫生局关于乌达矿务局总医院更名为“乌达区中心医院”请示》(乌卫发〔2008〕192号)和《乌海市卫生局关于乌达矿业公司职业病防治院院更名为“乌达区职业病防治院”请示》(乌卫发〔2008〕206号)收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字〔2002〕308号)精神,经乌达矿务局与乌达区人民政府协商,将乌达矿务局总医院、乌达矿业公司职业病防治院移交乌达区人民政府,并列入区属事业单位序列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乌海市乌达矿务局总医院和乌达矿业公司职业病防治院按照以下要求重新核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关事项:

一、乌达矿务局总医院

1.医疗机构名称:乌海市乌达区中心医院

2.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3.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4.医疗机构床位:300张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张瑞珍

6.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保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中西医结合科、中医科、麻醉科、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影像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放射诊疗专业)、康复医学科、病理科。

二、乌达矿业公司职业病防治院

1.医疗机构名称:乌海市乌达区职业病防治院

2.医疗机构类别:专科疾病防治院

3.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4.医疗机构床位:150张

5.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蒋冰

6.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感染性疾病科、内科、职业病科(职业中毒专业、尘肺专业、物理因素损伤专业)、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中医科、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影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康复医学科。

同时,希望你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机构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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