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限是多久

发表时间:2012-09-17 浏览次数:375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法律咨询:

2006年因公受头部眼睛耳朵等处受伤,开始单位(私人企业单位)给报销医疗费用,但是至今为止仍有后遗症,没有完全治愈,单位目前不给予赔偿,受伤者仍在单位上班,但是单位领导一直为难受伤者,想让其辞职,至今不知道该怎么办?当时没有工伤鉴定。但是现在单位是不给与协商,他们也指出没有证据,所以我们处于很被动的状态,现在是不给与赔偿。

律咖网律师解答:

肯定不好处理,建议协商解决。因为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确实很难维权。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鉴定内容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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