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5-03-27 浏览次数:10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相关知识: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要的资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完整的病历检查报告或者《职业病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伤职工本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和受伤部位彩色照片;

6、属于复查鉴定的还需要提交上次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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