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赔偿表

发表时间:2008-09-17 浏览次数:304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计发表
项目级别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工的为赔偿基数(年社会平均工资)的

| 医疗

待遇

保持劳动关系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的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的| 农民工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医疗费在内)

(统筹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

| 治疗所

需其他

费用

| 生活自理障

碍的发放

护理费

16-30

周岁

| 30-50

周岁

| 50周岁

以上

| 完全

丧失

劳动

能力

| 一级| 90%| 24个月| 161个月| 108个月| 86个月| 停工留

薪原工

资待遇

不变月

支付。

本单位

出差70%

伙食

补助、

转院所

需要的

交通住

宿费

| 一级| 二级| 三级| 16倍 二级| 85%| 22个月| 140个月| 97个月| 76个月| 完全

护理

| 大部

分护

| 部分

护理

| 14倍 三级| 80%| 20个月| 118个月| 86个月| 65个月| 12倍| 符合诊疗

项目药品

目录、住

院服务标

准的全额

报销,由

保险局用

支票一次

性下拨到

企业

四级| 75%| 18个月| 97个月| 76个月| 54个月| 护理分为:饮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

和自我移动

五项

| 死亡的

10倍

部分

丧失

劳动

能力

| 五级| 70%| 16个月| 解除劳动关系的医疗补助金| 解除劳动

关系的就

业补助金

| 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减少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8倍 44个月| 22个月 六级| 60%| 14个月| 38个月| 16个月| 6倍 七级| | 12个月| 26个月| 10个月| 4倍 八级| | 10个月| 20个月| 8个月| 5项| 3项| 1-2

| 3倍 九级| | 8个月| 14个月| 6个月| 50%| 40%| 30%| 2倍 十级| | 6个月| 8个月| 4个月| | | | 1倍| 工

亡待遇

|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统筹地区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

亡补助金

| 56个月统筹地区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抚恤金供养人为数人的总额不超过108个月统筹地区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 配偶| 按月发本人生前工资的40%(或一次性发5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其他成

年亲属

| 按月发本人生前工资的30%(或一次性发33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平工资) 子女(弟、妹)| 按照到18周岁计算供养一年支付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008年1月1日以后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享受长期待遇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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