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操作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发表时间:2015-03-31 浏览次数:220

职工未按照单位安全操作规操作设备或者佩带防护用具,往往容易发生伤害事故。而用人单位则以职工违章操作为由拒绝按工伤处理。这其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工伤属于无责任的补充,即不论受伤职工对于事故是否有过错(故意及违法犯罪行为除外),都应该享受工伤工伤待遇。但是,单位在保障职工工伤待遇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依法对职工作出相应的处罚。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l款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另外,工伤保险的原则为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简而言之,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无论用人单位在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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