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时效多久

发表时间:2013-12-06 浏览次数:81

工伤赔偿时效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受到工伤后首先可以要求工伤保险赔偿,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国家法规获得较高的赔偿。注意提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受到工伤后1年内。

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不帮员工买社保,导致员工享受不了工伤保险,这时候,劳动者做完工伤鉴定后可向用人单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由单位来赔偿工伤治疗的费用。

工伤事故发生1年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都已过时效。但如果受害者能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通过提出要求等方式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则诉讼时效还可重新计算。

可见,工伤受害者应及时通过申请工伤认定、提起诉讼、提出要求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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