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的社会保险缴纳各项比例

发表时间:2011-10-07 浏览次数:215

每月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20%;

每月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8%;

每月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2%;

每月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1%;

每月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7.5%;

每月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2%

单位为缴费基数的29.5% 个人为缴费基数的11%

另每月生育保险为:保险基数×0.4%(由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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