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有提高吗?

发表时间:2011-10-08 浏览次数:168

律师:新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作为《社会保险法》的配套法律,将工伤保险待遇大幅提高,修订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由原来的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到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进行了调整,将1-4级、5-6级、7-10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增加了3个月、2个月和1个月的本人工资。

另外,《社会保险法》还建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即今后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再由社保机构依法向用人单位进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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