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办理补缴社会保险时间?补缴后能否继续领取生活补助费?

发表时间:2011-10-28 浏览次数:337

答: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个人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在申请补缴的当月,停发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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