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生育保险是怎样规定的

发表时间:2011-04-02 浏览次数:396

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为宗旨。《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劳动法》中除规定了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之外,还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和开展生育保险方面作了明确

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为宗旨。《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劳动法》中除规定了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之外,还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和开展生育保险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

七十条指出:“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其中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致残或者职业病;(4)失业;(5)生育”。

《劳动法》对生育保险的上述规定,说明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样,是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一个组成部分,从而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提供了法律依据。

延伸阅读

生育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

未婚妈妈的劳动关系如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