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发表时间:2012-05-25 浏览次数:480

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

1、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2、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5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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