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提高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199

摘要:昨日,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进一步提高。其中,按500元基数缴费的,基本养老待遇提高到每人每月335元;按300元基数缴费的,基本养老待遇提高到每人每月201元。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黄怡)昨日,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进一步提高。其中,按500元基数缴费的,基本养老待遇提高到每人每月335元;按300元基数缴费的,基本养老待遇提高到每人每月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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