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社保和已缴社保的实务问答

发表时间:2012-10-13 浏览次数:174

1、 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那么劳动者退休后,养老待遇如何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将单位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相应赔偿,用人单位应按社会统筹标准支付劳动者退休待遇。

提醒:用人单位应强化社会保险意识,提前做好防范风险的措施。

2、 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因在欠缴保费,拒缴保费或发生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的争议时,如何处理?

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以上问题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应向社保管理部门申诉,由社保管理部门依法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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