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发表时间:2007-07-14 浏览次数:496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 226号文件规定,劳动者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不论回原单位工作或到其他工作单位工作,其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所从事的工作,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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