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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发表时间:2012-07-16 浏览次数:501

     2009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009年本市将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保持800元不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桂生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渗透,本市不少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减员、裁员现象增多。从去年年底企业报告经济性裁员开始,目前全市备案企业达110户,裁减人员7741人,占备案企业职工总数22%,裁员50人以上的企业占35户。

    人保部门下半年将把促进就业和稳定劳动关系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监督和调节。继续制定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增强工资指导线的科学性。继续落实暂缓调整今年最低工资标准。往年本市在7月发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今年暂时继续执行现行标准,职工每月为800元。此外,将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部分国企负责人薪酬偏高、增长偏快的问题,并进一步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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