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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可达1100元
发表时间:2012-07-16 浏览次数:14

    山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在分析全省经济发展、就业状况、物价水平和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综合考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因素,经过测算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研究确定的。这也是山东继去年5月1日以来,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100元、950元、800元,平均增幅2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元、9.8元、8.7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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