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监管
发表时间: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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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1、企业填报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依法监管核算表;
2、劳动保障部门汇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核算。
送审时应提供的材料:
1、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依法监管核算表;
2、企业会计报表;
3、企业劳动工资情况报表。
4、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书。
时效:
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
申报材料应真实,需提供原件审核,并留存复印件。本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否则,申报单位有权监督和向处、厅领导、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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