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监管

发表时间:2015-04-07 浏览次数:191

办理程序:

1、企业填报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依法监管核算表;

2、劳动保障部门汇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核算。

送审时应提供的材料:

1、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依法监管核算表;

2、企业会计报表;

3、企业劳动工资情况报表。

4、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书。

时效:

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

申报材料应真实,需提供原件审核,并留存复印件。本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否则,申报单位有权监督和向处、厅领导、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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