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资”也要有法可依
发表时间:201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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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21日表示,大学生零工资就业,严格来说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她提醒正在求职的大学生,要了解我国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主张自己的权利,并维护法律的尊严。
众所周知,零工资就业是劳动力“市场配置”的产物,更是大学生的一种无柰。在当下用人者普遍看重工作经验的背景下,“经验即财富”也是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律之一。因此,“零工资就业”其实也是为日后发展所做的能力储备,存在于市场,也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从尊重规律的意义上看,这远不是不赞同、不鼓励所能够解决的。它虽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但也应该正视这种现象,规范“零工资就业”这种类似实习的打工方式,远比让大学生放弃机会来主张权利、维护法律尊严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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