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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率先施行全市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发表时间:2012-06-29 浏览次数:113

    武汉举行全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仪式

    餐饮行业职工方和企业方代表签署了《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这标志着武汉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市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为在全国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经验。

    该《合同》对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及其从业职工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明确: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合同》要求,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本行业各企业2011年度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9%。

    《合同》同时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加班工资、工时与休假、福利保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武汉市有近4万家餐饮企业,从业人员近50万,《合同》的签订意味着武汉1/5从业人口的收入和相关合法权益有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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