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15-04-08 浏览次数:462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同时,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的,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延伸阅读

2015年浙江省平均工资多少钱,其明显特征是什么

西藏省职工2015年平均工资,个体参保人员年缴金额计算

南京调整最低工资!2016年起最低工资不得少于17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