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不能冲抵“加班费”

发表时间:2012-05-30 浏览次数:273

春节在即,日前许多单位已经开始给职工发放年终奖,但是有的企业却在发红包的问题上耍起了小聪明,用“年终奖”来冲抵加班工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家提醒劳动者,对“年终红包”冲抵加班工资的行为说“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出:加班工资与“年终红包”的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互冲抵。加班工资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而提供的额外劳动补偿,而“年终红包”是用人单位奖励职工的一种方式。记者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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