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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发表时间:2012-05-27 浏览次数:127

根据广东省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佛山将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即920元/月,较原来的770元/月提高了19.5%。昨受访的用人单位普遍表示,执行最低工资不成问题,实际薪酬才是吸引人才的重要筹码。求职者也认为,关键看实际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涨19.5%

作为二类地区的佛山则执行920元/月的标准,折算小时工资标准为5.29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8元/小时。“原来佛山的标准为770元/月,新标准增加了150元,增幅达19.5%。”佛山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孙振腾昨介绍,已经收到省厅下发的相关文件。

纵观近年佛山最低工资标准线,从2007年的690元至2008年的770元再到今年5月1日起的920元,佛山最低工资标准线节节攀升,年均增幅超过10%。据介绍,去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各地暂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以来,普工、技工1500元甚至2000元都很难招到工人。”昨有受访企业提出,最低工资标准线调至920元能有多大的吸引力?

据分析,工资高低是引导劳动力流向的主要因素之一。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改善区域就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缓解目前招工难的状况,其对调整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水平也有一定的作用。

人社局方面表示,佛山正按省的要求,拟定本地具体执行方案并尽快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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