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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和公司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上月我找到一个更好职业的发展机会,想从公司辞职,不知道《劳动法》对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咨询律师: 刘波
详细内容:劳动法对于社会保险和福利有哪些规定?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患了恶性肿瘤的陈小姐,在家休息和治疗期间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陈小姐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12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日前,黄浦法院作出判决,支持陈小姐的诉请。  2001年3月1日,陈小姐被某商品开发有限公司聘用,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陈小姐又和该公司续签了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被企业辞退后能领失业金吗 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因故被企业辞退。我所在企业和我个人以前一直缴纳失业保险。请问,我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答: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一直没有给他,理由是扣他2000元货架钱。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应补偿一个月工资,也没给。 当员工工作中出现失误时,老板就借机以惩罚或赔偿为理由拖欠工资不发。这是一种变相克扣工资的方式,以此拖欠工资是违法的。 王某可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部门去举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到60天的时效。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辞退解雇] 不去加班被辞退怎么办
我所在的工厂经常要求加班,星期六和星期天也无法休息,而且还不准请假,有一个周末我身体不舒服没有去,回到单位后,主管对我说我已被辞退。我该怎么办? 答:《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咨询律师: 刘波
我是一名普通工人,去年因患病住院治疗,厂方现每月发给400元。我要求按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给,厂子说你没有上班,给你400元就很不错了。请问:我患病住院在治疗期间内是否享受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遵循什么原则?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应当有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不仅可以招收新职工,也可以辞退裁减人员。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经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以生产经营状况不好为由,随便裁减人员。
咨询律师: 刘波
[工资福利] 自愿加班没有加班工资
自愿加班”没有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用人单位须支付加班工资;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而由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人才市场报报道: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已经渗透到我们的工作,为了各种原因,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职工的加班工资。但这种加班必须有个前提,即是上级安排的加班。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我现在辞职违约吗? 问:我与公司签订的是5年期的劳动合同,2005年5月到期。公司从去年开始非常不景气,各种保险已经停了一年多了,工资一拖就拖一两个月,而且领到的还不到合同约定的一半,因此我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辞职信递交公司一个月了,公司还是不给办手续。公司人事说,要等外方总经理来上海再说。
咨询律师: 刘波
对此,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张晓涛认为,这说明目前劳动者自身对休假这一权利的重视程度很有限。在国外,带薪休假是劳动者一项重要的权利,劳动者受到侵权,会非常主动地捍卫这一权利。而国内劳动者还经常以“工作上挤不出时间”、“领导不休假,自己不好意思休”为理由主动放弃,这些理由看上去很敬业,却是对带薪休假的误解。这造成在休假被打了折扣或被“牺牲”时,劳动者自身却不以为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法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国务院对职工停工休假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劳动部复关于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降低工资的问题 上海市劳动局: (63)沪劳资创字第493号报告已悉。我们同意你局对降低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工资两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即: 一、新入党和升级后的工资相当于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十七级工资标准以上的党员干部,从批准入党和批准升级之月起,按照降低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工资的规定,降低其工资。
咨询律师: 刘波
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工作时间,依法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2、休息休假制度 休息休假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每昼夜、每周、每年节假日享有休息权的制度。休息休假时间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用于个人自行支配的时间。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作规定》以及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有关条文的解释》的规定,不是职工的所有劳动报酬均计入最低工资,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计算在最低工资中:(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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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享有工资支付知情权,公司拒绝提供工资清单的做法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工资福利] 什么是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8条和《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可以安排职工休假。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在条件具备后再安排职工休假。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暂时不实行年休假制度。
咨询律师: 刘波
[辞退解雇] 违约离职应否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权越来越充分。应当说,劳动者的纷纷“跳槽”,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的,但是,这种择业自由应该以尊重和不违反劳动合同为前提。《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劳动合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8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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